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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规程

  根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文件精神和当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完善选拔机制,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工作规程。

一、复试原则

复试是对经过初试达到教育部复试条件和本所复试分数线的拟录取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复试应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复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完善工作程序和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二、参加复试人员

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公布于网上。

三、复试组织和安排

根据当前的防控政策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要求,我所决定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1、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地点: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实验楼四楼南会议室

复试时间:2021年4月2日上午

08:10—08:20  研究所二道门入口处测量体温

08:20—08:40  研究生办公室(408房间)报到、交材料

08:40—09:00  办公实验楼四楼北会议室等待区休息

09:00—       开始分组复试

2、疫情防控措施

1)物资储备:提前准备数量充足的体温监测仪、消毒液、防控口罩等,以备考生、面试教师及工作人员使用。  

  (2)健康审核:  

  ①为做好复试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参加面试应佩戴口罩,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复试现场在进行考试前后会进行有效的消毒。 

  特别提醒:苏康码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江苏政务服务支付宝小程序申请。 

  ②受新冠疫情影响,考试期间考生应避免出入人群密集区域,并全程戴好口罩。 

  ③受新冠疫情影响,因考生自身原因(比如发烧或有意隐瞒行程等)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④送学生来所的家长及自驾车辆,一律不允许入所,须选择距离研究所较近的区域停车,且即停即走。

  (3)应急预案  

提醒考生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疫保护,健康应考。如确实因身体情况或疫情防控要求不能来复试现场,要求至少提前2天联系告知研究生办公室。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复试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

我所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为了较全面地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要求考生在复试时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见附件)

2、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3、反映考生英语和计算机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4、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科研成果及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

5、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6、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材料;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应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提供)、准考证(原件)。

8、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以上材料请考生均提供一份彩色扫描件,按顺序排列好并打包,于2021331日之前发送到lwang@niaot.ac.cn,以“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命名。纸质版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并于复试当日签到现场提交。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业务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复试成绩

满分为 100 分。

1、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复试小组专家用英语进行考核。

2、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查(面试),主要包括:

a.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③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应变反应能力;

⑤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

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品德及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遵纪守法及人生观、价值观等;

②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③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④心理健康;

⑤人文素养;

⑥举止、表达和礼仪;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对考生逐一进行复试,全部进行完后再评分。

  复试成绩计算:取复试各分项成绩的平均分,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采取集中统一体检方式。由同学们按时自行前往到指定医院——南京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鼓楼分院体检,要求务必空腹,不喝水。现场将有研究所招办工作人员协助工作。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科研道德、遵纪守法及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七、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1各复试小组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11的比例加权,即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产生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秉持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原则,提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的建议名单。

2、根据各复试小组上报的总成绩和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录取名单。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生将不予以录取:

a、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

b、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

c、复试成绩不及格者。

九、复议

1、复试结果经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网上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2、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我所招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审核通过后由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3、我所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中科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纪检监督电话:025-85482277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电话:010-88256714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注意事项

复试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请考生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疫保护,健康应考。

本规程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点击下载)

     

 

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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