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挑选专利申请加入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普惠计划”专利池的通知
各研究室:
为促进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工作,研究所拟选择部分专利申请加入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乙方)组建的“普惠计划”专利池。入池申请得到确认后将办理专利共享权证明,共享期限不超过2年,从提交的《专利权转让证明》之日起,专利年费由乙方承担。共享期间,对共享人进行专利转让单个专利的转让价格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乙方将吸引有关企业加入专利池,通过协议约定企业对共享专利仅进行技术分析、自行实施等消化、理解专利技术的活动,不就该专利进行许可、转让、发起诉讼、宣传等商业行为,同时约定企业应在2年内有所行动,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专利、与甲方成立联合实验室、签署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入池的专利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对协议无关方不得进行专利许可、转让等其它商业行为。具体的详细说明请查看附件。
各研究室根据自愿原则,挑选专利(要求本单位是唯一专利权利人,专利法律状态清晰有效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按附表格式,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拟加入专利池的专利清单纸质版(需经研究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及电子文档由研究室兼职知识产权专员汇总报科技处审核。
科技处联系人:汪群霞
联系电话:85482318
电子邮箱:xqwang@niaot.ac.cn
附:拟入池专利清单
序号 |
申请号/专利号 |
申请日 |
发明名称 |
法律状态 |
下次缴纳 年费期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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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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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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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关于征集“普惠计划”共享专利池入池专利的通知
2.专利入池协议
3.企业入池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