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合作局开展2018年度国际伙伴计划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全体科研人员: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院国际化推进战略,鼓励和加强与境外一流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含港澳台地区)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研究,切实提升我院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国际伙伴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院国际合作局现拟启动2018年度国际伙伴计划-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本次项目通过ARP报送,不接受纸质件。项目申报指南具体信息如下:
一、定位
以“种子”基金的形式与境外一流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含港澳台地区)围绕具体科学问题开展以我为主的实质性科技合作研究,催生重大科技成果。
二、支持重点
围绕我院“三个面向、四个率先”整体要求,配合我院年度国际合作重点工作,优先支持以下项目申请:
1、围绕高层共识、战略论坛和前沿研讨会成果,推进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和大学开展科技合作(见附表)。
2、依托我院境外科教机构平台、国际人才计划资助的科学家,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研究。
3、围绕我院“十三五”规划部署的重点突破、培育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的研发需求,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的国际合作研究。
三、资助力度
项目资助期3年,总资助额度100万元左右,每年支持30-40项。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须紧密围绕年度支持重点,经研究所同意推荐后方可申请。
2、项目依托单位须为我院院属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在职科研技术人员,且未承担在研的院国际合作项目;
3、合作方之间已有明确的合作意向,且具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和一定的合作成果;
4、各单位对本单位拟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可推荐最多2个项目报院。与港澳台地区合作项目不限上报数量。
五、ARP申报注意事项
1、可行性论证报告书需由项目申请人登陆ARP国际合作模块,点击“对外合作项目-可行性报告-新建”模块后,按要求填写所有页签页面内容,“项目类别”栏中选择“对外合作重点项目”。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研究内容”页签请根据附件2所列提纲在线下填写完成,并整体复制替换掉ARP上的“研究内容”页签内容。
3、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并上传附件后,申请人务必点击“打印预览”页签对系统生成的可行性报告内容及格式进行确认,该报表将作为基本材料提交专家评审(未点击“打印预览”的可行性报告内容将不会被导出)。
4、附件材料须通过系统上传后,随项目申请一同提交,若有图片材料附件,需存入Word文档并加注图片说明后上传。附件材料整体内容不得超过3Mb,包括:
a.与合作方签署的有效的项目合作意向书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b.项目申报所需的其他附件材料(论文、获奖证明等)。
六、所内申报时间节点
1、因每个单位可推荐不多于2个项目,故请申请人于3月25日前,把以下基本信息报给科技处供所内遴选,包括:项目名称、研究领域、负责人姓名、预算金额及其他资助情况、合作国别、项目概况(300字以内);
2、4月2日前:完成ARP项目上报
附院通知链接如下:http://www.bic.cas.cn/tcdtz/201703/t20170306_4592434.html
联系人:林素 电话:85482293 Email:slin@niaot.ac.cn
附件: 1. 2018年度对外合作重点项目重点资助国别及领域
科技处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