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际伙伴计划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全体科研人员: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院国际化推进战略,鼓励和加强与境外一流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含港澳台地区)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研究,切实提升我院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国际伙伴计划”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院国际合作局现拟启动2019年度国际伙伴计划-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本次项目通过ARP报送,不接受纸质件。项目具体申报信息如下:
一、定位
以“种子”基金的形式与境外一流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含港澳台地区)围绕具体科学问题开展以我为主的实质性科技合作研究,催生重大科技成果。
二、支持重点
围绕我院“三个面向、四个率先”整体要求,配合我院年度国际合作重点工作,优先支持以下项目申请(具体国别领域见附件1附表):
1、围绕高层共识、战略论坛和前沿研讨会成果,推进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和大学开展科技合作。
2、依托我院境外科教机构平台、国际人才计划资助的科学家,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研究。
3、围绕我院“十三五”规划部署的8+2重点突破、培育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的研发需求,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的国际合作研究。
三、其他要点:
1、项目资助期3年,总资助额度120万元左右,本年度年支持20项左右。
2、项目依托单位须为我院院属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在职科研技术人员,且未承担在研的院国际合作项目。
3、合作方之间已有明确的合作意向,且具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和一定的合作成果;
4、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推荐最多2项。(港澳台地区合作项目不计入上述限项,各单位最多推荐2项。)
6、项目申报通过ARP国际合作模块上报,点击“国际伙伴计划-对外合作项目-可行性报告-新建”模块后,按要求填写所有页签页面内容,“项目类别”栏中选择“对外合作重点项目”。ARP申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四、所内申报时间节点:
1、请申请人于3月7日前,把以下基本信息报给科技处供所内遴选,包括:项目名称、研究领域、负责人姓名、预算金额及其他资助情况、合作国别、项目概况(300字以内);
2、3月11日完成ARP填报;3月12日完成所内审批过程上报院; 3月12日17点后系统不再接收新的申报。
联系人:林素 电话:85482293 Email:slin@niaot.ac.cn
附件2: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对外合作重点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3:函评专家推荐表
科技处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