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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李新南 刘星涛两同志获表彰

   根据人事部《关于批准2004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64号),李新南同志享受2004年度政府特殊津贴。
   特此报喜! 
 
   经江苏省人事厅批准,决定授予刘星涛同志“江苏省突出贡献高级技师”荣誉称号。
   特此报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