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际合作局关于征集2019年度“一带一路”科技合作行动专项项目建议的通知
全体科研人员:
现将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关于《国际合作局关于征集2019年度“一带一路”科技合作行动专项项目建议的通知》转发大家,请有申报意向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准备材料,在3月4日前完成ARP填报。
联系人:林素(85482293,slin@niaot.ac.cn)
科技处
2018年2月28日
院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国际伙伴计划管理办法》和工作安排,现拟启动2019年度相关项目建议征集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附件相关项目征集指南的要求,组织填写并通过ARP报送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接收时间截至3月5日下午17:00。
一、定位
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与共赢发展,在合作研究、产能增效、战略咨询等方面围绕“一带一路”相关地区科技与民生需求,开展科研合作。
二、支持重点
1、资源数据:基础信息收集、数据库建设
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具有独特地质构造、地理格局、气候水文以及环境、生态与灾害问题及其背景条件,生物多样性和其他资源丰富的区域,通过联合观测、考察、收集和整合各类数据和实物资源,形成数据平台、资源库等开放共享的“一带一路”信息和资源平台。
2、前沿科学:全球和“一带一路”共性挑战的科学研究
在气候变化、三极环境、海洋科学、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等面向全球和区域共性挑战的前沿科学领域,通过能力建设和合作研究,大幅提升对“一带一路”区域相关问题的研究水平,并形成对该地区相关学科领域发展的牵引和影响。
3、工程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工程技术难题
面向“六廊六路”重大基建项目、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港口建设、北极航道开发中面临的科学问题、工程难题和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挑战等,通过联合攻关,形成可以有效解决“一带一路”廊路建设重大需求的创新技术、工艺、方法和示范工程等。
4、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转移与示范落地
通过与“一带一路”地区的产学研合作,在民生需求强烈、产业亟待发展、市场前景广阔或资本充沛的地区,实现我院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和落地。特别是在低成本医疗、卫星通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绿色与环保技术、绿色能源、资源开发与利用、生物制造等方面,孵化可以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和可观经济效益的项目。
5、区域安全:地区性或输入性安全风险的分析、预判、预警、防范与治理
通过“一带一路”科技合作,在沿线自然灾害防治、输入性风险的预判、预警、防范等方面形成一系列重大科研成果和应用产品。特别是在防灾减灾、疾病防控、物种入侵、安全反恐等领域进行科学问题研究、技术研发和转化,有效管控“一带一路”建设风险,并将防控关口大幅前移。
6、关键技术:重大设施、装备、特种材料的核心关键技术研究
通过与具有学科优势的“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合作,提升我院在重大设施、设备、特种材料等方面的科技创新能力。特别是先进应用型材料、适用性加工技术、高能物理、数学等传统优势领域开展合作,切实解决一批我院科技创新任务中“卡脖子”的关键问题。
7、战略咨询:区域问题研究和科技政策咨询与决策支撑
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合作研究,提供“一带一路”区域性发展问题研究、决策支撑和科技政策咨询,。特别是在“一带一路”政策、发展规划、战略咨询课题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产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成果,体现我国的科技治理软实力。
三、征集要求
1、项目建议须紧密围绕年度支持重点,经研究所同意推荐后方可提交。
2、项目依托单位须为我院院属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在职科研技术人员,且未承担在研的国际伙伴计划项目;
3、ARP项目受理截止于3月5日,3月5日17点后系统不再接收新的项目建议。
4、本次征集不设限项,各单位对本单位项目建议审核后通过ARP上报。
四、ARP填报注意事项
1、登陆ARP国际合作模块,点击“国际伙伴计划-可行性报告-新建”模块后,仅填写“封面”页签内容,目前为项目建议征集阶段,其余页签请勿填报。其中“项目类别”栏中选择“一带一路专项”。项目执行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请完成“附件2-一带一路”科技合作行动专项项目建议书,并上传至“附件”页签。命名方式为“项目承担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信息ID”。
3、如有推荐我院评审专家,请填写“附件3-函评专家推荐表”,并上传至“附件”页签。
附件1:2019年度“一带一路”科技合作行动专项项目建议征集指南
附件2:“一带一路”科技合作行动专项项目建议书
附件3:函评专家推荐表
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