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2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做好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传播字〔20154号)等文件要求,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在网站首页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科院关于加强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全年通过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发布信息,规范充实公开内容,紧紧围绕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大力提升工作质量,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机构完整、职责明确。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及《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做好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学习研究,针对研究所自身特点进行分析,建立健全研究所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明确主管所领导、主管部门、协同部门和监管机构等。

2、制度健全、体系合理。制定有《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宁天光发〔201522 号),作为全所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在所内设置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机构,明确信息公开各部门职责、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印发有《关于调整南京天光所科学传播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和科学传播工作分工的通知》(宁天光发[2021]35号),信息公开的工作体系覆盖全所。

3、加强研究所门户网站建设。把信息公开列入全所科学传播相关工作的内容组成。按照信息公开系列文件要求,逐项落实覆盖指南和目录中信息公开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信息在所网站上公开发布。及时优化主页栏目显示和丰富网页内容,优化各子专栏发布的架构。

4.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广度。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积极发布有关科研进展、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和科学普及等信息。

主要公开内容包括:

1)研究所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22年,研究所网站共发布相关信息296条,内容涵盖科研进展、新闻动态、研究所基本情况、重大采购、重大基建项目、人事人才、招生招聘、国际合作、科学普及、财政经费等,其中90条为新闻报道。

2)通过新闻媒体等公开信息情况。南京天光所积极联系中央、地方报纸及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2022年主要新闻媒体有关天光所科研进展、动态等共36篇(次)。

   3)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22中科院南京天光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202 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需要持续的坚持不懈的努力。近年来,南京天光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不断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办法,取得较明显成效,但还需持续完善。2023年,研究所将继续按照《条例》及中科院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组织保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利用好新媒体平台,提升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时效;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水平,提高全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指导监督,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以公开树形象,促进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